S.P.的案例

S的案件呈现出一系列的问题:多个公民身份、姓名变更、法定文件错误百出以及离奇的地方法律。多年来,这并没有影响到S:他获得过许多签证,并多次前往美国。但最近,当他寻求进入美国时,他的问题开始了:重点似乎是他新获得的公民身份和使用ESTA的能力。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2(a)(7)(A)(i)(I)条拒绝他入境,并建议他回居住国申请签证。但当他去申请时,大使馆更进一步指控他故意作出了第212(a)(6)(C)(i)条项下的重大虚假陈述。我们不同意,并对领事的决定提出质疑。经过简短的审查,该决定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