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的案例

在遭受丈夫多年的身体和情感虐待后,U最终与丈夫离婚。后来,她遇到了一位美国公民,在他们的关系成熟后,他向她求婚。然后,他为她提交了一份K-1未婚妻申请。得到批准后,U参加了她的K-1签证面试,但被领事官员拒签了。领事指控她与前夫离婚,并与美国公民建立了虚假的未婚妻关系,以期在美国获得身份并在之后为前夫申请来美。根据第212(a)(6)(C)(i)条,她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因此,当她的美国公民母亲为U申请移民时,她被拒签了,她需要获得移民豁免。然后,我们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申请,获得了领事馆材料,这些材料是裁断“假离婚”的依据:这对夫妇过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照片。然后,我们证明了她前夫的虐待行为;她与美国公民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主张她不应该受到6ci决定处罚。另外,我们认为如果I-601豁免申请被拒绝,她的美国公民母亲将面临极端困难。获得批准后,U得以在美国与母亲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