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拖延的履责诉讼
诉讼:因严重拖延处理对领事馆和美国移民局提起履责诉讼
没有人喜欢诉讼,但是如果政府迟迟不对您的申请采取任何行动,那么您可能别无选择。当海外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没有及时处理他们的移民案件时,许多客户向White & Associates寻求法律帮助。有时,政府会对签证、入籍或身份调整申请置之不理。联邦调查局的背景调查也可能会对案件造成拖延。在签证案件中,申请会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21(g)条被暂时拒绝和搁置。
在这些情况下,除了等待,申请人基本上只有一种选择来迫使政府采取行动——提起诉讼。这类诉讼被称为“履行职责令”,是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的一项请求,迫使政府履行对原告负有的职责:对待处理的申请采取行动。您支付了处理费并提交了要求的文件。反过来,政府必须做出决定:它有肯定的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决定。法律(《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61条和《美国法典》第5卷《行政程序法》第702、706条)规定了这些义务和要求执行这些义务的司法权力。
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等待多长时间,在这方面没有法律规定或严格的规则。但是,如果您的申请等待时间超过12-24个月或对时间敏感,则可能是时候考虑采取这种行动了。对适当的美国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提起诉讼可能是让您的案件得到处理的唯一途径。这是因为联邦法院可以要求美国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审查您的申请,并在短时间内(通常在60天内)做出最终决定。
在收到向联邦法院提交的投诉后,政府必须在投诉后60天内作出答复。通常,负责为诉讼辩护的美国助理检察官(AUSA)会联系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找出问题并努力解决——有时是在收到诉讼后的几天内。AUSA可能有数百起诉讼需要辩护,因此解决申请而不是进行耗时的诉讼可能最符合他/她和政府的利益。
一个重要的注意事项是:在履责诉讼中,法院只能迫使做出决定。它不能强迫美国移民局或领事馆做出有利于您的决定。
哪些类型的签证和移民案件符合提起这类诉讼的条件?
对签证、移民申请类型没有限制。如果是申请签证,任何签证类别都适合这类诉讼:非移民签证,比如B类访客、E类条约贸易商或投资者、F类学生、H类专业就业、K类未婚夫妻、L类公司内部派遣、O类杰出人才和其他非移民类别签证;移民签证,比如配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移民签证、EB-1类杰出人才、EB-2类国家利益豁免、EB-3类工人、EB-5类投资者移民、绿卡大乐透;以及特殊移民签证,比如阿富汗语翻译和宗教工作者。如果您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申请,则没有类别方面的限制:入籍(表格N-400)、身份调整(I-485)、家庭移民(I-130、I-751)、未婚夫妻(I-129°F)、基于就业的非移民(I-129)和移民(I-140、I-526、I-829),以及特殊移民类别(I-360)。虽然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或目的来申请签证或移民福利可能会有所帮助,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换言之,与拖延了4个月还没有处理未婚夫妻签证相比,拖延了3年还没有处理B类赴美访友签证更有可能取得成功的履责结果。
处理签证申请的“合理”时间是多长?
每个案件都不一样。拖延的背景很重要。例如,如果有资格获得签证有一个最后期限,例如根据绿卡大乐透计划提出的移民签证申请,拖延几个月可能会对申请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要求履责可能是适当的。一些申请,如EB-5移民投资者申请,就要复杂得多,处理时间可能比其他申请更长。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移民局处理申请要花1-2年时间可能不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来自中东、巴基斯坦或在高科技领域工作的人可能会受到漫长的安全审查。虽然对这些人进行1至2年的安全审查可能不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但超出这一范围的安全审查不太可能得到法官的同情。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为一位身份调整申请经历了4年异常等待的物理学家提交了履行职责令后,美国助理检察官立即采取行动解决了拖延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的另一个案件中,一项移民签证申请等待了3年多仍未处理,法官迫使领事馆在60天内做出签证决定。
“合理”是一个“橡皮筋”术语,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法院在解释什么是“合理”延迟方面存在分歧:一名法官可能认为延迟是“合理的”,而另一名法官则可能认为类似的延迟是“不合理的”。法院在作出这一决定时将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处理的外部因素,如最近的疫情,可能会引起法官对政府更为同情的反应。
法院和助理检察官或许更有可能更早地对某些类型的申请进行干预,例如入籍,因为这涉及到相关个人的利益。例如,在我们的一个案件中,我们同时为一对夫妻提交了入籍申请——妻子被安排了面试,并在九个月内宣誓入籍。在丈夫一年内都没有接受面试后,我们提起了履责诉讼,几天之内,他就被安排接受面试,并随后宣誓成为美国公民。
另一个需要记住的问题是,官方公布的处理时间并不能决定什么是“合理的”。例如,美国移民局在其网站上表示,处理I-829条件解除申请需要40-60个月,或处理I-526投资者申请需要30-50个月,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处理时间是“合理的”。法院将自行分析其是否合理。
什么时候履责诉讼是不合时宜的?
由于每个案件都不同,因此提前讨论此类诉讼的可行性很重要。有时提起这样的诉讼可能不合适。例如,如果移民签证面谈才过去2个月,签证申请根据221(g)条仍在等待中,那么法院极不可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无论与爱人分离会带来什么样的情感痛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不想“捅马蜂窝”:您的案件中可能有一些事实值得怀疑,如果去催促,可能会导致做出负面决定。当然,有些人可能希望结案,而诉讼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
同样重要的是要知道,政府机构不能因为您提起了诉讼而对您进行报复。根据我们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会更加小心谨慎,因为它知道,如果政府的行为不当,它可能会被法官问责。这是诉讼的一个额外好处:因为有中立的第三方参与,所以更有可能确保法律的适当运用。
可以报销律师费吗?
可以,如果案件进入裁决阶段,法官做出了有利于您的裁决,只要政府的立场不是“实质性正当的”,并且没有“特殊情况”使得判予不公正,法官也可以判予您报销律师费。根据《司法平等法案》(EAJA),报销律师费可以确保政府的行为得当。通过这项法案,国会试图消除人们通过诉讼追究政府责任的经济阻碍因素。
提起这种诉讼的步骤有哪些?
步骤1:第一步是向美国移民局或领事馆提出书面询问。最好将这些询问记录下来。
步骤2: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告知美国移民局或领事馆如果在30天内没有解决的话将提起诉讼的意图。
步骤3:如果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对案件采取任何行动,则应提起诉讼并送达相关被告(未采取行动的政府机构)和当地美国检察官。
White & Associates可以如何提供帮助?
当然,您是想获得签证或获得移民福利。没有人想起诉美国政府。但也许有一天,政府对您的案件不作为会让您别无选择。
White & Associates拥有20多年的诉讼经验,曾提起过与移民相关的集体诉讼,并在履责诉讼案件中成功代表原告,就停滞不前的移民和签证申请迫使政府采取行动。向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提交履行职责令很复杂,最好由专业法律援助来处理。我们是极少数在签证拖延履责案件中成功获得对美国驻外领事馆作出法官裁决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第一步是安排咨询。在咨询过程中,我们可以探讨您的情况的细微差别,分析您的案件优势,并权衡您的选择。这将使您可以更好地了解这种诉讼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确保政府履行其对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