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的案例
C感觉自己和他的律师被国家签证中心带上了无休止的旋转木马。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他为妻子提交的I-130申请。但当他的案件到达国家签证中心,对他妻子的移民签证申请进行领事馆处理时,一切都戛然而止了。首先,国家签证中心对他的I-864经济担保书不满意,称他的收入水平不够,尽管他有足够的资产来满足法律要求。然后,在收到回复后,国家签证中心要求他找到一个联合担保人。5个月过去了,C与妻子的团聚仍然遥遥无期。C然后联系了我们。我们立即联系了国家签证中心主管,指出了国家签证中心在处理C的案件中的错误。在48小时内,C的案件被认定为“文件方面合格”,获准移交给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