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遭拒的40个原因

个人申请F-1学生签证的风险极高。对于那些被大学录取的年轻人来说,签证面试的结果将决定其未来四年或更长时间将在哪里度过。家人的希望以及自己的梦想都取决于面试的结果。对于那些寻求参加英语课程的人来说,职位晋升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受到威胁。对于研究生来说,是否取得美国大学的MBA可能意味着事业是蒸蒸日上还是停滞不前。然而,由于面临如此多的风险及每年有数十万学生签证申请人遭拒,这些人往往无法采取基本的措施以最大限度提高获得签证的机会。

学生签证申请人类别

通常,每个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必须证明其:1)为合法的学生;2)有能力支付在美国的教育和生活费用;及3)与母国有紧密关系,并将在教育项目结束后离境。但取决于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类型,领事对“紧密关系”这一要素的理解不同:1)对于首次申请大学的17-20岁申请人来说,领事考虑到其没有传统关系(配偶、子女、财产)或明确的长期计划,因此重点关注学生的直接意图、学术和家庭背景;2)对于申请MBA或其他高级学位的25岁左右的研究生来说,领事重点关注申请人的学术记录、职业规划以及研究生学习将如何推进这些计划;3)对于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学生签证申请人(近30岁 - 45岁)来说,领事将关注其当前工作、关系、职业稳定性、抱负、学术课程以及完成学术课程的能力;4)对于学习英语的学生来说,领事关注的重点将取决于申请人的年龄/背景,以及如何将英语课程纳入长期计划;5)对于可能是家庭主妇或其学术课程并非是其职业生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休闲/业余学生来说,领事将重点关注其关系;6)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领事审查的内容将与其父母的关系和经济状况密不可分;及7)对于学习相同学术课程的归国生来说,只要情况没有实质性变化,领事就应该尊重并允许学生完成学业。

拒签的原因

在超过25年的签证实践过程中,我们见证了各种各样学生签证遭拒的情况。我们筛选出了一些最常被引用或暗示的拒签原因。尽管本网站上的姐妹篇214(b)文章列明了一些原因,但下文中我们只关注一些最常见的学生签证遭拒的原因:

  1. 原籍国。决定学生签证申请结果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国籍。来自经济发达且政治稳定的德国的学生通常情况下应该没什么问题,而来自阿富汗、刚果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申请人则胜算不大。(美国国务院不公布学生签证申请人的国家拒签率统计数据,但是有公布B签证拒签率,这是如何对待来自这些国家的学生的一个非常粗略的近似值。)在某些情况下,除非等待申请人回到欠发达国家的是一份有声望的工作,否则可能很难克服困难获得学生签证。
  2. 紧密关系。如上所述,一个人紧密关系的强弱通过年龄棱镜来看待。对于年轻的申请人来说,其父母的职业——“你爸爸是谁?”的测试——可能成为分析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无论对错)。如果申请人的父亲为“体力劳动者”,那么这位申请人可能被视为来自贫困家庭,因而移民风险更大。作为该生活水准分析的一部分,领事可能会认为,那些来自农村地区或小城镇的申请人,其忠诚度没有那些来自大城市的申请人那么高,因此更有可能会遭拒。未去过欧元区国家旅行可被认为是不利的,在领事看来,这证实了其家庭经济状况脆弱并缺乏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或表明其为尚未见过世面的“受庇护”申请人。“到访一些其他国家有助于获得赴美学生签证”,这似乎是领事的固定思维。对于20岁出头到25岁左右的学生签证申请人来说,领事可能会将其视为“难以归类之人”:因年龄太大而无法成为新生,又因年龄太小而无法在母国建立职业生涯或牢固关系。大学毕业后在母国公司工作不到1年可能反映出不稳定或流浪癖的情况,不利于学生签证的签发。
  3. 面试问题。由于学生签证面试通常只持续2-3分钟,因此申请人只有一次留下第一印象的机会。而就是这个第一次印象才是最重要的。虽然领事应该不会重新评估申请人的英语水平,但无论如何,申请人英语水平不够也是一个因素。无法阐明选择大学的原因可能是致命的。无法阐明课程如何与职业规划相符,同样值得拒签。无法回答简单的标准问题(例如,毕业后有什么计划?你的爸爸是做什么的?)很麻烦,而冗长、散漫的回答亦是如此。申请人在面试中表现出的性格也很关键:毫无生气、被动或未能表现出雄心可能会对申请人不利。紧张、肢体语言差、目光低垂、负面情绪、穿着寒酸或甚至招摇,这些都是不利因素。
  4. 资金不足或文件不充分。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有能力支付首年学术课程的费用。被派驻发展中国家的领事对这方面的欺诈行为非常警惕。携带一份显示面试前两天您的担保人账户转账5万美元的银行对账单,将引发资金来源以及这些资金是否真的可用于支付教育费用方面的问题。若父母作为担保人担任薪资低微的政府职位,则可能会受到质疑。若朋友作为担保人,则亦可能会引发下面的问题:这位家庭朋友的承诺有多坚定?你对这位担保人叔叔究竟了解多少?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
  5. 之前美国签证遭拒。尽管最近一次的美国签证遭拒不会为学生签证申请人敲响丧钟,但这是一个明显的污点。可以肯定的是,领事将审查之前签证遭拒的原因,看看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是否也会将相关原因纳入考虑范畴。例如,如果你已申请前往美国参加朋友婚礼的签证,那么很可能由于“缺乏紧密关系”而遭拒,而这同样会导致本次学生签证拒签。如果拒签是最近发生的,那么现任签证官甚至可能会与前任领事就首次面试时“发生了什么”进行磋商。领事也可能会对申请人形成不择手段获得签证的印象。“两个月前你曾试图赴美‘参加婚礼’,而现在你‘又想要赴美留学’。”对领事来说,这看起来很可疑。申请F签证并不能解决先前的B签证问题。
  6. 身份在美国发生了变化。许多游客、访客和暑期工作旅行计划参与者在抵达美国后都决定留下来上学。他们变更身份后入学。但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他们在回国申请学生签证时将收到大使馆的“问候”。他们不会被认为是有权受到尊重的“归国”学生,而会被认为是首次申请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在最坏的情况下,领事可能会因其初始身份失效后未能回国而感到上当受骗,并将212(a)(6)(C)(i)认定强加给申请人。其他领事可能简单地根据第214(b)条予以拒签。而不管此人在美国学习了多长时间,离毕业还剩下多短的时间,亦不管在未完成的教育上已经花了多少钱。
  7. 第221(g)条拒签。虽然221(g)决定只是暂时拒签,但其影响可能是永久的。如因拖延导致学生错过一个学期或无法返回OPT,则学生将考虑其他选择。最容易出现221(g)情况的是中国和俄罗斯STEM参与者,因对其间谍活动的担忧最甚。领事最关注的是敏感技术清单上的技术。对于需要申请新的学生签证的STEM学生来说,学期中途回国参加朋友婚礼,无疑会导致灾难的发生。同样地,那些重名的申请人可能会被迫进入221(g)模糊地带,从而陷入签证签发和硬性拒签的两难境地。如因221(g)情况发生拖延,则履行职责令诉讼可适用。
  8. 签证顾问/旅行代理人/公证员。他们往往会在签证签发后得到补偿,因此他们对最大化获得签证的机会的热情有时是永无止境的。他们可能会提供假学历,或伪造或篡改银行对账单。这给学生带来的问题是,此举不仅可能导致214(b)拒签,还可能导致212(a)(6)(C)(i)永久禁令。即使您不知道伪造文件的存在,领事也会条件反射地归咎于您是知情的,并表示您须对旅行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9. 其他文件问题。申请人如因健忘而未携带所需文件,比如托福或GRE成绩或奖学金确认书或银行对账单,可能会最终落得签证决定背道而驰的结局。虽然此类情况可能适合视提交文件缺失而定的221(g)暂时拒签,但有时候领事因为繁忙而疏于宽容,从而作出214(b)决定。
  10. 在美国的亲属。面试时常被问到与在美国的亲属有关的问题。DS-160表格中不仅询问直系亲属,还询问在美国的其他亲属。未能在DS-160表格中揭露亲属关系可能被认为是重大虚假陈述,并导致212(a)(6)(C)(i)决定。面试谈论的重点集中在亲属是如何在美国定居的。如果通过庇护的方式,那么这可能严重影响学生签证申请人获得签证的机会。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在暑期工作旅行计划结束后留在美国,那么这也可能被认为是不利因素(丧失“家庭信誉”)。如果某个兄弟姐妹在美国留学,那么领事可能会认为有一个兄弟姐妹在美国就“足够了”。
  11. 针对F-1提交I-130移民申请。已经提交了移民申请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可能会面临以下问题。DS-160表格中直接提问了这个问题。如未表明提交了该申请,则可能会导致永久禁令。如表明提交了申请,则可能会引发其他问题:申请是多久前提交的?申请人位于移民签证栏中的何处呢?如果申请人在不久的将来有权获得移民签证,那么领事的态度可能是,既然很快就会获得移民签证,那就没有必要申请学生签证了。
  12. 可疑资金来源。如果你的父亲(或母亲),或甚至是他的一位亲密商业伙伴赚的钱“可疑”,尤其是如果这些钱被用于支付在美国的教育费用的话,那么“你爸爸是谁”的测试可能适得其反。同样地,如果您的父亲是一位与美国深恶痛绝的某个政权关系密切的“精英”,那么这可能会对领事的决定产生不利影响。
  13. 可疑的课程或机构。某些课程或机构对于领事来说可能属于“危险信号”。或许,一项领事验证研究表明,就读某些学校的学生签证获得者不太可能回国。或者,领事可能普遍认为,为期两周的英语课程只是留在美国的一个借口而已。“短短两周时间你的英语水平又能提高多少呢”,这可能是领事不言而喻的想法。
  14. 小型、不知名的社区学院。虽然机构的“质量”不应该成为领事做决定的一个考量因素,但有时确实如此。领事对常青藤盟校申请人 (“必须是认真聪明的学生”)的态度比对内布拉斯加州中部社区学院申请人的态度更加恭敬。
  15. DS-160表格中的错误。DS-160表格中不应有任何错误,这是常识,但经验表明,这些错误总是会发生。文化差异、语言缺陷、单纯过失以及不熟悉美国法律都有可能会导致这些错误的发生。例如,有人可能会因为自己并未为他人工作而认为自己“失业”。但假如此人表明实际情况的话,则可能会获得签证:其是个体经营者,创建了自己的非营利组织,并有8名员工为其工作。如未表明到访过某些国家,则可能会导致拒签。遗漏掉已被删除的定罪是常犯的一个错误,可能导致标准214(b)拒签及虚假陈述认定(以及可能因为潜在犯罪而不准入境)。
  16. “给人印象不深的”DS-160表格。DS-160表格不留过多的空间以供详细深入地说明情况,但倘若有,则申请人需明智地利用好这个空间。如未这么做,则可能会导致拒签。例如,如果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MBA学生签证申请人只是简单地将其在银行的职责描述为“管理,计算预算”,并且面试时很被动,那么可能会给领事留下不深的印象。
  17. 差生。领事不确定是否会向在美国就读时学习成绩很差(例如凭初始F-1签证就读期间成绩不好或出勤率低)的归国学生签发签证。
  18. 之前在美国呆了很长时间。若学生签证申请人之前在美国呆过很长时间,那么领事可能会认为是时候“回国呆一段时间”以重建与母国的关系。例如,一位就读美国高中四年之久并且极具“美国化”的申请人现希望继续留美学习,就可能会遇到领事的这种心态。
  19. 非法在美国工作。对于曾经非法在美国工作的学生签证申请人,领事很容易就会做出决定。申请人不仅从事非法行为,而且这可能反映出其经济状况不佳,缺乏与母国的经济联系。这样的申请人是不会获得学生签证的。
  20. 在美国被捕。在美国被捕会触发签证撤销的问题,至少会触发试图克服214(b)的严重问题。例如,一位暑期工作旅行计划参与者因入店行窃而在美国被捕,可能会设法来年再赴美留学。通常情况下,领事在签发新的签证之前会希望看到事发之时距离现在比较久了。领事可能会提出一些成熟的问题,做出惩罚学生的决定,或只是想要谨慎一些:此人是否有可能再次从事犯罪行为?
  21. 先前的SWT参与者。如果申请人先前曾作为暑期工作旅行计划参与者在美国度过一段时间,那么领事可能会期望其达到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因此,倘若领事认为申请人在参加美国的暑期工作旅行计划期间英语“进步不足”,那么其试图返回美国留学也许注定要失败。
  22. 政治。某些签证拒签(包括学生签证)与政治的起伏有关。从特朗普颁发的禁止大多数穆斯林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的申请人赴美旅行的旅行禁令,再到中国学者(“签证是中美竞争的最新武器”)和俄罗斯学生(“俄罗斯学生的美国签证开始更频繁地遭到拒签”),一旦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拒签和拖延次数也随之增加。
  23. 入境流程错误和/或虚假陈述。另一个容易引发潜在虚假陈述认定的方面是领事对申请人资格的深入调查。例如,如果大学招生取决于通过某一考试,且申请人凭已经签发的I-20申请签证,那么领事可能会怀疑大学对申请人资格“缺失”的情况是否完全知情。这究竟是大学的疏忽,还是申请人向大学递交了伪造的学术记录?
  24. 因不准入境而拒签。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须受到不准入境的一般理由的规限,包括健康、犯罪、安全和违反移民法。例如,如果申请人犯有严重的道德败坏罪 - 即使是发生在10年前并已被消除 - 其在未获得非移民豁免的情况下,亦没有资格获得学生签证。如果其所拥有的公司向美国签证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聘书,那么其可能被指控从事了偷运外国人行为,这是另一个不准入境的理由,需要获得非移民豁免。
  25. 位于美国的“其他重要”担保人。上文对经济状况的论述涉及经济担保人的承诺。如果学生签证申请人和在美国的担保人之间有恋爱关系,则可能会对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动机提出质疑:学生签证是否是移居美国的借口?领事将更仔细地调查申请人的关系和意图,并可能认为未婚妻签证更为合适。
  26. 养家糊口的人赴美留学而受养人留在国内。虽然因看似违背常理而被视为不利因素- 毕竟如果申请人的家人留在国内的话,申请更有可能回国 - 但领事转念又想:“如果申请人离职而无法赚取美国的薪水的话,那么将由谁在经济上支撑这个家庭呢?”申请人打算赴美留学而不是去工作,那么在其没有赚钱的情况下,这个家庭将如何支撑下去呢?
  27. 受养人与F-1学生分开申请。尽管在F-1学生获得签证后,领事应该“很少”拒绝受养人签证,但如果领事认为申请人试图通过单独申请来玩弄体制,那么也有可能拒绝其家庭成员的签证。
  28. 社交媒体。如果申请人的社交媒体展示其吸毒、“派对狂”或“纨绔子弟”的形象,那么领事可能会质疑其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29. DS-160表格中列出的可疑联系人。对于学生来说,DS-160表格要求填写两个联系人。如果所填联系人被列入大使馆“黑名单”,或之前遭到美国签证拒签,那么领事脑海中可能会产生负面联想效应。
  30. 不符或不合逻辑,有些事很奇怪或不合情理。领事是习惯的产物,因此一旦有些事看起来不对劲,学生签证申请人便陷入困境。如果申请人表示之前曾在德国留学过,但其护照上并无德国入境记录,那么领事可能会质疑这位申请人是否真的有在德国留学过。同样地,如果申请人只在某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就被派往美国进行为期3个月的英语课程学习,那么领事可能会怀疑这位学习ESL课程的申请人及其雇主的背景。
  31. 在第三国申请。尽管没有“不符”,领事也会对近期移民/居民持更多的怀疑态度。例如,如果她去年从尼日利亚合法移居英国,而现在又想要赴美留学,那么领事可能会采取以下方法:“等你安顿好了再来申请吧。”
  32. “永远的学生”问题。学生签证申请人似乎对收集文凭或大学经历比对工作或职业生涯表现出更多的兴趣,这可能很考验领事的耐心。这在申请人似乎没有方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 或许还在攻读第三个博士学位,又或许已经第六年或第七年在读四年制课程。
  33. 领事对事实或法律的误解。在短短2-3分钟时间内要审查、面试并决定学生签证申请难免会引发错误。事实错误、面试时的误解、语言问题和法律错误并不罕见(例如,未能将轻罪例外适用于商店行窃定罪;认为完成学业后的宽限期只有30天,而不是60天)。
  34. 认为在美国学习的课程在母国或对其事业的发展毫无用处。尽管领事应该对课程内容持不可知论态度,但领事理性的一面可能会引发以下怀疑:“为什么这位申请人要计划赴美学习农业,难道他的母国不种植粮食吗?”或“既然她是一名财务顾问,那么为什么要申请学习新闻学课程呢?”
  35. 身份违规行为。在美国,留学生必须遵守众多规章制度,比如最低课程量、就业限制以及变更地址或专业的报告要求等。未能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可能导致签证拒签。
  36. 承认非法行为。尽管个别州可能允许吸食大麻等活动,但这仍然违反了联邦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留学生并未因向领事(或机场检查人员)承认吸食大麻而被拘留、逮捕或被判犯有非法持有或吸食大麻罪,这也会成为不准入境认定的理由。对于这种情况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将需要获得非移民豁免,而这可能要花数月时间。此外,领事还可能会要求这类留学生去看医生,以确保没有成瘾问题。
  37. OPT问题。OPT相关规定较为复杂。例如,如果个人拥有OPT授权,但在收到工作邀请前就离开了美国,那么其OPT授权可能会失效。且尽管领事应该明白OPT对课程的重要性,但申请人返回美国是为了“工作”而不是学习的想法可能会促使对该申请人与母国的联系进行重新评估。
  38. 技术问题。拼写错误、SEVIS系统中的错误、未能输入信息、学校官员的疏忽 - 尽管看似微不足道,但此类技术错误也可能导致拖延和拒签。
  39. 未能及时申请。毋庸置疑,大家都需要遵守I-20中规定的起始日期,这是常识。逾期申请可能会破坏你的学生签证申请。
  40. 无方向性,年龄较大的准学生。这些申请人工作经历不稳定,因此在领事面前显得茫然无措。未带有真正强烈的学术目的而一时心血来潮想要去美国,这可能反映出与母国缺乏联系,对留在美国也是一种风险存在。

预防和战胜拒签

希望不会减少到7次尝试才最终获得学生签证,正如我们为一位年轻女性所撰写的案例表明的那样。尽管无法改变原籍国或父母,但有许多事情是在可控范围内的。上面列出的原因揭示了可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拒签:做好规划、准备、英语、着装和态度只是开始。专业的法律帮助 - 至少检查DS-160表格和支持性文件,并进行模拟面试 - 对避免拒签是至关重要的。如已遭到拒签,则需要诊断问题。同样,专业人士可以帮助确定问题,准备DS-160表格和支持文档以便再次申请,并提供宝贵的面试指导。如果问题与因虚假陈述或犯罪情况导致不准入境的认定有关,那么律师可以告知该认定的准确性,并寻求对该认定的审查或弃权。最后,上面列出的原因中有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应受到质疑。

一分钱一分货,这是那些未能咨询专业人士的人在学生签证遭拒后最终明白的道理。要了解我们曾经如何帮助过留学生获得签证或战胜签证拒签,请访问案例分析部分。联系我们并让我们用超过25年处理留学生签证问题的经验来为您服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