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在拒签中的作用。

我最近写了一篇关于OPT丑闻的博文,告知受害者“不要投降”,他们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潜在的严重后果。几周前,当一位先生就他妻子的签证问题联系我时,我再次想起了这件事。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2(a)(6)(C)(i)条,她的移民签证被拒签了,并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对他来说,风险再高不过了:除非移民豁免获得批准,否则他的妻子可能永远无法与他一起在美国生活。然而,在与他交谈并审查案件文件后,尚不清楚她为什么被指控故意作出重大虚假陈述。 我告诉他,应该联系领事官员,并要求他澄清为什么做出如此严厉的决定。对我来说,这很简单。然而,他的反应令人震惊:“我不想那样做,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生我的气。” 他的妻子可能永远无法和他一起去美国,他竟然担心会激怒领事官员!

这种心态其实并不罕见。担心领事官员会被冒犯,并以某种方式因为本质上他要做的工作进行报复,这种想法比人们想象的要普遍得多。显然有一个文化因素:不要质疑或挑战权威;服从官员的决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引发惩罚性回应的行动。要求澄清会被视为“咄咄逼人”,因此“最好”采取相反的策略——被动方式。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希望,如果等待足够长的时间,领事就会改变主意。或者被拒绝的申请人寻找一些“非正式”渠道——一个在大使馆“认识”某人的朋友的朋友——试图改变决定。或者联系承诺能“解决”问题的签证“顾问”——预付10000美元。

在处理此类案件25年多的时间里,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些非正式渠道永远不会奏效,“中间人”其实是骗子。我知道,如果申请人不行使其合法权利要求澄清或要求复议错误的决定,一切都不会改变。我曾经有过潜在客户咨询我,但忽视了我的建议,5年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然后5年后再次联系我,看看是否可以做些什么。5年来你去哪里了? 当签证决定刚刚作出时,去质疑它总是更容易的。

你是在与美国的官僚机构打交道,所以有必要采取美国的思维方式:你有合法的权利;你已支付政府手续费;你有权主张这些权利;美国政府必须合理地处理你对这些权利的主张,以期做出准确的决定。用评论员的话来说,什么都不做是一条“死路”。为了避免进入这条签证死路,你需要维护你的权利。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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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212(a)(6)(C) , 虚假陈述 , 选择性实习训练(OPT) , 申请复议 , 签证申请人的权利 , 签证遭拒 , 拒签 , 签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