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次面试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领事滥用214(b)
你是否曾被拒签访问(B)或学生(F)签证,并在不久后再次申请,当你参加新的面试时,领事官员会问你:“自上次面试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几秒钟或一两分钟内,领事又递给你一张拒签单——再次拒签? 有趣的是——好吧,这并不好笑——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要求证明你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才有资格获得签证。国务院和领事官员凭空编造了这一“要求”:这是虚构的。
《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对B和F签证申请人有两项要求:1)推翻他或她有意移民美国的假设;2)有资格获得签证。要获得访问签证的资格,B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1)旅行是合理的——出于商务、娱乐或医疗相关目的;2) 旅行的持续时间有限;3)他或她拥有“外国住所”,通常被解释为与母国有“牢固的紧密联系”,以确保他或她及时回国。就是这样。哪里说你需要证明自上次签证申请以来你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事实并非如此。
要获得学生签证,F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或她1)已被学校录取并获得了I-20;2)打算进入美国只是为了在经批准的机构修读完整的课程;3)目前打算在学习结束后离开美国;4)有足够的资金满足财务需求;5)有资格学习该课程;以及6)在国外拥有不打算放弃的住所。就是这样。哪里说你需要证明自上次签证申请以来你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事实并非如此。
事实上,国务院已经承认,作出是否发放访问或学生签证的决定是“主观的”:一个人可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可能会得出另一个结论。一位领事主管在提到她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作的情况时说:“作为一名领事官员,你签发的所有东西中有一半可能是错误的决定,而你拒签的所有人中有一半也可能是错误的决定。如果你太过担心,晚上会睡不着觉。”通常,214(b)决定是对申请人的可信度运用读心术的结果,很难衡量这种可信度。
但这并没有阻止国务院创建一条签证传送带。由于签证申请人数众多,签证官员很少,当地大使馆和领事馆以及国务院建立了各种机制来简化程序。尽管禁止对签证申请人进行特征分析,但领事官员仍然使用心理检查表来筛选申请人。此外,为了保持决定的一致性,防止有利的“逛领事”或“逛领事馆”,领事官员在遇到以前被拒签的签证申请人时,会自动认为他们的同事第一次就做对了。为了加快此类裁定,领事官员会立即跳到最难回答的问题:“自上次面试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国务院将你的申请费据为己有——在你到达窗口之前,最终决定其实已经作出了。
拒签后不久重新申请签证的动机各不相同。你可能真的想要或需要去美国——可能是去参加一场对你的职业生涯来说很重要的会议,或者带孩子去迪士尼乐园,或者拜访一位垂死的亲戚。在美国学习对你来说可能至关重要——获得美国大学学位或MBA学位可能意味着薪水大幅增加或获得了奖学金。这可能是你的原则或荣誉问题,或者你的个人情况已经很理想了,可能不会更好了。因此,如果你认为第一位官员犯了错误,或者没有审查某些情况,或者误解了你,你想再试一次。因此,当第二位领事官员直接跳到旨在将你排除在外——拒绝你的问题时,这会令人泄气、沮丧,并且事实上也是不符合法律的。
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你身上,请写信给我们(white@bridgewest.com)告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