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標籤列出的訊息列表

签证误区#975-“但他们给了我6个月的时间留在美国!”

我每个月至少会接到几次类似的疯狂电话。“我刚刚申请了新的签证,但被拒绝了。领事不喜欢我上次旅行时在美国呆了5个月。我告诉他,机场检查员允许我停留6个月。我没有做错什么!” 或者“我的签证被撤销了。但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到达美国后,他们给了我6个月的居留时间,我也这么做了。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为什么他们要撤销我的签证?!”领事或机场检查员在签证持有人下次抵达美国时撤销签证的。更多

“自上次面试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领事滥用214(b)

你是否曾被拒签访问(B)或学生(F)签证,并在不久后再次申请,当你参加新的面试时,领事官员会问你:“自上次面试以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几秒钟或一两分钟内,领事又递给你一张拒签单——再次拒签? 有趣的是——好吧,这并不好笑——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要求证明你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才有资格获得签证。国务院和领事官员凭空编造了这一“要求”:这是虚构的。更多

战胜《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拒签

平均每年有100多万个签证申请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被拒签。非移民签证申请人,不包括H-1B和L-1签证持有人,有责任证明其非移民意图。根据214(b),申请人不仅必须符合签证资格,还必须同意在入境美国后遵守签证条款。对于B签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外国居所以及商务或娱乐临时访问意图证明。F签证申请人还需要证明学习资格和完成学业后回国的意图。就业签证申请人必须出示与其签证类型相关的资格证书。值得注意的是,援引214(b)没有时间限制;例如,10多年前在美国长期逗留导致涉嫌违反雇佣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