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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b)拒签的42个原因
这份清单还在不断增加。当我们在近15年前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领事手册撰写最初的文章时,我们列出了214(b)拒签的25个主要原因。后来,这份清单扩展到了34个原因。现在,它已经增加到了42个原因。
更多在签证面试中遭遇“弹出玩偶”?为什么领事官员现在会突然莫名其妙地问签证申请人的永久禁令?
弹出玩偶是一种玩具,当它打开时,会突然从盒子里跳出来一个人物——通常是一个小丑。随着越来越多的签证申请人第一次了解到,根据一些政府数据库警告,他们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这个人物最近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有任何签证问题,并且已经前往美国多年。因此,当领事对申请人作出第212(a)(6)(C)(i)条虚假陈述、第212(a)(3)(A)(i)条非法活动、第212(a)(6)(E)条偷运或第212(a)(2)(C)(i)条贩运行为的认定时,申请人会感到震惊和困惑,并面临永久性禁令——有时甚至没有豁免的可能性。
好消息是,这些警告往往是可以纠正的错误。有时,领事会将矛头指向美国移民局,将其作为不准入境认定的来源——特别是在212(a)(6)(C)(i)裁定中。但美国移民局从未做出过这样的裁定——如果有做出,也没有告知呈请人。美国移民局可能拒绝了工作(例如H-1B、L-1、O-1)或移民(例如配偶、父母和家庭移民、EB-1A、EB-2国家利益豁免、EB-3、EB-5)呈请,但并不是以欺诈或故意的重大虚假陈述为理由。在拒绝呈请之前,它几乎总是会发出一份要求提供证据的函(RFE)或一份拒绝意向通知(NOID)。根据法律规定,美国移民局应向呈请人提供可能导致212(a)(6)(C)(i)裁定的“贬损信息”。有时,在收到对RFE或NOID的回复后,美国移民局将撤销RFE或NOID中包含的虚假陈述指控。在作出212(a)(6)(C)(i)最终裁定时,美国移民局必须在其裁定中注明这种情况。
更多“流氓”领事官员和CBP检查人员的战术以及他们不想让您知道的事:您享有权利。
“在[____]年作为访客来到美国之后,您花了多长时间找到一份工作?”90天规则和212(a)(6)(C)(i)蓝调
这就是领事们在面试时问候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问题——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多少年前。如果关于何时开始工作的问题的回答是3个月或更短,则领事会当场作出212(a)(6)(C)(i)虚假陈述的决定。领事的指控?当您入境美国时,您向机场或港口检查员谎报了您的来访目的——您说“旅游”、“拜访朋友”或“拜访亲戚”,但因为您在抵达后90天内开始工作,领事推定您抵达时的真实意图是工作。
随着特朗普的到来,美国领事馆在适用90天规则方面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华雷斯?检查一下。布宜诺斯艾利斯?检查一下。圣何塞检查一下。就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目睹了这些领事馆作出这些决定,即使是针对那些在美国非法居留数年后手握获批准的I-601A豁免刚刚返回他们的母国去申请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对于申请与美国公民子女团聚的移民签证申请人(IR-5类)来说,后果尤其严重。对于他们来说,没有移民豁免,而且因为他们已经表达了移民的意向,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获得非移民豁免。同样,对于那些申请就业类移民签证的人来说,后果也是毁灭性的。通常,他们在美国没有“合资格的亲属”——无论是作为美国公民还是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父母——因此没有资格获得移民豁免。即使有移民豁免,现在也需要将近3年的时间来裁决I-601移民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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