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证面试中遭遇“弹出玩偶”?为什么领事官员现在会突然莫名其妙地问签证申请人的永久禁令?
弹出玩偶是一种玩具,当它打开时,会突然从盒子里跳出来一个人物——通常是一个小丑。随着越来越多的签证申请人第一次了解到,根据一些政府数据库警告,他们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这个人物最近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有任何签证问题,并且已经前往美国多年。因此,当领事对申请人作出第212(a)(6)(C)(i)条虚假陈述、第212(a)(3)(A)(i)条非法活动、第212(a)(6)(E)条偷运或第212(a)(2)(C)(i)条贩运行为的认定时,申请人会感到震惊和困惑,并面临永久性禁令——有时甚至没有豁免的可能性。
好消息是,这些警告往往是可以纠正的错误。有时,领事会将矛头指向美国移民局,将其作为不准入境认定的来源——特别是在212(a)(6)(C)(i)裁定中。但美国移民局从未做出过这样的裁定——如果有做出,也没有告知呈请人。美国移民局可能拒绝了工作(例如H-1B、L-1、O-1)或移民(例如配偶、父母和家庭移民、EB-1A、EB-2国家利益豁免、EB-3、EB-5)呈请,但并不是以欺诈或故意的重大虚假陈述为理由。在拒绝呈请之前,它几乎总是会发出一份要求提供证据的函(RFE)或一份拒绝意向通知(NOID)。根据法律规定,美国移民局应向呈请人提供可能导致212(a)(6)(C)(i)裁定的“贬损信息”。有时,在收到对RFE或NOID的回复后,美国移民局将撤销RFE或NOID中包含的虚假陈述指控。在作出212(a)(6)(C)(i)最终裁定时,美国移民局必须在其裁定中注明这种情况。
我们看到的其他常见情况是,多年来一直在前往美国的申请人或根据第214(b)条的规定被拒发签证的申请人在移民签证面谈时面临与欺诈、偷运外国人、非法活动和毒品贩运有关的指控,而这些指控源于10年、20年或30年前发生的事件。有时,申请人根本都不知道这些事件。例如,如果您的护照丢失或被盗,然后有人试图使用它将他人偷运到美国,您的姓名可能会出现在签证数据库中。然后,领事可能会让您承担举证责任——在事件发生25年后——证明不是您在偷运。有时,这些是因关联情况而被认为有罪——您有一个朋友参与了非法活动,因为您和他有关联,您也成为了目标,签证数据库会反映这一点。但奇怪的是,多年来您一直能够毫无意外地往返于美国,而且只有在移民签证面试中您才会发现这个问题。现在,您被困住了。
让这些情况特别麻烦的是美国移民官僚机构的触角,以及您如何像皮球一样在政府机构之间踢来踢去,试图弄清楚问题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美国国务院、移民局、海关与边境保卫局、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缉毒局——所有这些令人生畏的庞大政府机构总是准备提出指控,但却不太愿意纠正不公正现象。政府的格言似乎不是“准备,瞄准,射击”,而是“射击,然后瞄准”。这里适用的另一个格言似乎是“责任在于他们”,即“其他”政府机构要负责,而不是面试您的人。
如果您在签证面试中遇到过“弹出玩偶”,请随时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