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D.S.的案例
S先生被卷入了一起不同寻常的案件。他被指控犯有道德败坏罪,这一定罪将使他无法进入美国。但在接受审判之前,根据一项全国性法令,他被赦免,法院没有对他的罪行做出任何决定。我们为领事官员准备了一份法律意见书,认为因为他没有被定罪,也没有承认有罪,所以他不属于不准入境的情况。在审查了我们的意见书后,领事官员向S先生签发了移民签证。
M.T.的案例
T先生在美国被判管有“危险药物”,并根据第212(a)(2)(A)(i)(II)条被认定为不准入境。在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案件中,我们与一名刑事律师就撤销对他的定罪的可能性制定了策略。根据刑事律师的动议,法院撤销了定罪,并发出了纠正错误判决令。T对一项较轻的指控认罪了,该指控没有引发永久禁令。领事馆撤销了决定,T先生不再被不准入境。
M.P.的案例
在两年的时间里,P女士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与十几岁的女儿在一起,她的女儿就读于一所著名的芭蕾舞学校。当P女士返回本国续签签证时,她的申请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被拒绝了。领事官员指控她在美国非法工作,以及在美国呆的时间太长了;尽管P女士两年前申请签证时,她已诚实地提前告知大使馆她计划陪伴年幼的女儿两年,并出示了显示她在美国有能力养活自己的银行对账单,但该官员还是提出了这些主张。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大使馆又三次拒绝了她的签证申请。然后,她聘请了本所,我们澄清了有关她被拒签的信息,提供了证据反驳领事官员的说法,并帮助她获得新的多次入境的B-1/B-2签证。
C.D.的案例
D女士的F-1学生签证续签变成一个活生生的噩梦。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四名不同的领事官员审查了她的三份签证申请,其中两名官员错误地以犯有道德败坏罪永久拒绝了她;一名官员根据第214(b)条拒绝了她;而一名官员发放签证的决定被另一名官员推翻了。在准备了一份法律备忘录,说明D女士满足道德败坏罪轻罪例外的要求后,她获得了签证,得以在开学前及时返回大学。
O.A.的案例
申请人来自中东国家,曾在美国酒后驾车。当他再次申请签证时,经过10个月的221(g)行政程序后,他被拒签了。然后,他联系了本所,我们提请领事官员注意更多的事实,包括申请人正在接受矫正程序以及定罪被搁置。领事官员将申请人送往当地诊所进行额外的酒精检查,结果出来后,向他签发了签证。
A.S.的案例
S先生在他的母国是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他的EB-11杰出人才申请获得了批准。然而,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他的身份调整申请被美国政府认为是敏感的,四年来没有任何进展。在我们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履行职责令诉讼后,负责为诉讼辩护的美国检察官办公室联系了美国移民局。两周内,美国移民局批准了身份调整申请。
M.O.的案例
我们曾帮助一名申请人获得了移民豁免,之前该申请人成为不称职律师的牺牲品。她被告知离开美国不会触发10年禁令,但事实上的确会触发。我们代表她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I-601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她和她的孩子得以在美国与丈夫团聚。
V.K.的案例
我们代表K先生申请美国公民身份。K先生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他的母国政府的一名外贸部官员。因为他的父亲不在“蓝名单”上,我们在获得了他的美国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后,帮他确定了他的美国公民身份。
G.P.的案例
一名领事官员错误地认为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呆了八个月,并根据214(b)拒绝了该申请人在美国居住。事实上,申请人在美国只呆了四个月,在我们提供证据证实这一点后,她获得了签证。
I.O.的案例
一名前情报官员每次申请签证都要接受221(g)项下的额外行政审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审理所花费的时间并没有减少,反而更长了。我们代表他进行了询问,以了解长期拖延的原因。他在一周内就获得了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