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T.S.的案例

根据第212(a)(6)(E)条,T被指控偷渡。他计划带着妻子和孩子去美国进行一次短途旅行。但领事指控他在他们旅行之前就知道他们不会返回祖国。领事指控他非法为妻子和孩子获得签证提供便利。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他的妻子和孩子抵达美国度假后,他们的祖国出现了政治危机,他的妻子是一位直言不讳的反对派活动家,当时才决定提交庇护申请。我们为T准备了一份新的申请,要求撤销6E决定。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T没有为向其家人发放签证提供便利,他和妻子都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意图,希望她和孩子们留在美国。经过深入审查,领事推翻了永久禁止T入境的6E决定。

M.F.的案例

M是一名签证豁免计划国家的公民。她以游客身份进入美国看望她的美国男友。在美国机场接受询问时,她说她只打算呆一周去观光。在规定的90天期限届满之前,她离开了美国。两周后,她试图返回美国,但抵达后被拘留、审问并被遣送回国。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故意做出重大虚假陈述而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所以她聘请了本所。我们准备了一份备忘录,承认她起初有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但证明了虚假陈述并不重大。领事官员表示同意,没有根据第212(a)(6)(C)(i)条认定她不准入境。

S.B.的案例

S被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拒绝,被指控犯有道德败坏罪,并根据第212(a)(2)(A)(i)条被认定为不准入境。但现实情况是,S只受到一家美国行政机构的民事诉讼,不是刑事诉讼。我们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申请,向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提交了旅客纠正调查计划(TRIP)投诉,并联系了做出最初决定的机场CBP。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提交法律文件后,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撤销了其决定。然后,我们代表S申请签证,他毫无疑问地获得了签证。

A.I.的案例

A需要I-601移民豁免才能与在美国的家人团聚。不幸的是,他的儿子需要做严重的手术。我们为A准备了豁免申请,以及请求加快处理他的申请,以便他能够及时与家人团聚,陪伴他儿子接受手术。他的移民豁免申请在两周内就获得了批准,而不是通常的6-12个月,之后他很快就收到了移民签证。

A.P.的案例

10年前,A逾期居留,违反了美国F-1学生签证的规定。当时他还年轻,想去看看美国,所以他逃课了,周游美国。最后,他回到了家,大学毕业后开始了自己的事业,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并买了一套公寓。由于担心根据第214(b)条他会被拒绝签证,但他想去看望他的美国公民妹妹,他联系了我们。我们帮助他准备面试,帮助他完成DS-160申请,并强调了他回国后情况的变化。经过简短的面试,他的签证下来了。

L.S.的案例

L参加了移民签证面试,以便与他在美国的妻子团聚,当他得知自己根据第212(a)(2)(C)条被拒签时,他很震惊:原因是领事官员有“理由相信”L是一名毒贩或有协助毒贩。据L说,他唯一一次与法律发生冲突是在25年多前,当时缉毒局在抓捕与他们同住一套公寓的租户。我们代表L提出了《信息自由法》申请,并获得了缉毒局保存的有关L的所有文件。在我们向国务院提交了这些信息并要求推翻这一决定后,领事官员向L签发了移民签证。

U.M.的案例

在遭受丈夫多年的身体和情感虐待后,U最终与丈夫离婚。后来,她遇到了一位美国公民,在他们的关系成熟后,他向她求婚。然后,他为她提交了一份K-1未婚妻申请。得到批准后,U参加了她的K-1签证面试,但被领事官员拒签了。领事指控她与前夫离婚,并与美国公民建立了虚假的未婚妻关系,以期在美国获得身份并在之后为前夫申请来美。根据第212(a)(6)(C)(i)条,她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因此,当她的美国公民母亲为U申请移民时,她被拒签了,她需要获得移民豁免。然后,我们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申请,获得了领事馆材料,这些材料是裁断“假离婚”的依据:这对夫妇过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照片。然后,我们证明了她前夫的虐待行为;她与美国公民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主张她不应该受到6ci决定处罚。另外,我们认为如果I-601豁免申请被拒绝,她的美国公民母亲将面临极端困难。获得批准后,U得以在美国与母亲团聚。

R.J.的案例

美国公民R和他19岁的非婚生子J提交了DNA检测结果,以支持R的移民申请。美国移民局批准了该申请。然而,当J前往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谈时,该批件和美国官方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DNA结果不足以说服领事官员向J签发移民签证。领事坚持要求J把姓氏改成他父亲的姓氏,并根据第221(g)条暂时拒绝发放签证。在与当地官僚机构打了两年多交道,试图为他儿子改名后,R联系了我们。我们提请领事主管注意这一点,并要求重新考虑。具体来说,我们指出没有法律要求被申请的子女要与美国公民同姓。我们还提供了压倒性的证据,证明了父子关系以及他们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试图让J改姓。很快,移民签证就发给了J。

Y.M.的案例

Y是美国公民。她父亲的移民签证申请根据第212(a)(4)条被拒签了;他被认为是潜在的公共负担。Y与本所接洽并进行了咨询。我们协助她的美国公民兄弟作为共同担保人填写了I-864资助宣誓书,帮助准备了支持性的财务和个人文件,并将文件提交给大使馆。Y的父亲很快就收到了签证,得以及时与Y团聚过节。

R.T.的案例

R在他的祖国是一名年轻的专业人士,之前他曾在美国留学。他之前也曾以游客身份到过美国。在某个时候,他被指控故意做出重大虚假陈述,并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然而并不清楚是哪个美国政府机构提出的这一指控;最初是什么时候提出指控的;以及提出指控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没有去瞎猜,而是代表R联系了最近拒绝向他发放签证的领事馆,并要求做出解释。在收到我们的询问后,领事馆重启并审查了R的案件,几周后撤销了这一决定。R随后再次申请B签证并收到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