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A.O.的案例

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为入籍美国的公民A提供各种咨询:为他的妹妹申请B-2访问签证提供建议;为他的父母的绿卡申请提供咨询;以及在他的亲属中了绿卡大乐透后提供咨询。 我们协助准备和审查了各种表格,包括DS-160DS-260签证申请表;I-130移民申请;I-485身份调整;I-765就业许可;I-131提前假释旅行授权;以及I-864经济担保书。就他父母的案件中,他们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就获得了绿卡。

Z.L.的案例

我们向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为Z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申请。ICE对Z作出了212(a)(6)(C)(i)不准入境的认定,但Z不明白原因是什么。九个月后,ICE仍未能移交任何文件,而且看不到尽头。因此,我们决定提起FOIA延误诉讼。在提起诉讼的一周内,ICE提交了20多页的材料,包括其对Z的指控细节。

A.Z.的案例

A的成年子女在美国,其中一人是美国公民。她的美国公民儿子为她提交了移民申请。 获得批准后,A去参加了移民签证面试,而这正是她开始遭遇问题的时候。根据第212(a)(2)(A)(i)(I)条,她因为自己认为并没有犯下的罪行而被定罪,因此被认定为不准入境。 然后她联系了我们。我们认为,她的定罪并不是道德败坏罪:一个是因为违反公司治理规定,另一个是因为疏忽。 经过长时间的审查,国务院同意并撤销了不准入境的决定。几周后,领事官员签发了IR5移民签证,使A能够与她的子女在美国团聚。

F.N.的案例

F是美国公民。 他在派驻海外结束后退伍了并回到了美国。他想急处理他妻子的移民签证。我们协助证实了他的加急请求,并为国家签证中心更正了文件。不久之后,他妻子的案件被移交给大使馆;她完成了面试;领事为她发放了IR1移民签证

T.M.的案例

在T“中了”绿卡大乐透时,他正处于一段旧式婚姻中。然后,他将婚姻合法化,这样他的妻子就可以和他一起移民了。但领事官员并不这样想。注意到这场婚姻是一场“突击式”婚姻——在赢得绿卡大乐透后缔结的,领事官员指控他们缔结了一场假婚姻。T被指控“偷运外国人”,并根据第212(a)(6)(E)条被永久禁止入境。快进10年。T在申请访问签证之前没有过多考虑这种情况。在那时,他已经和妻子离婚并再婚了。在签证面试中,他因偷运外国人再次被拒签。然后他联系了本所。 对不准入境的错误认定提出质疑没有诉讼时效,因此我们帮助他申请新的签证,并要求重新考虑偷运外国人的指控。 我们协助准备了10年前他的婚姻真实性的证据,并协助他填写了DS-160。 在签证面试中,他被问及之前的那段婚姻。 三天后,不准入境的决定被撤销,他获得了签证。

E.T.的案例

E和许多人一样,认为消除了先前的刑事定罪意味着就不会有签证或移民后果。但她错了——因此,她不相信或不理解她的父亲因道德败坏而被定罪需要获得豁免。经过咨询,我们纠正了她的误解,并为她为她的父亲申请移民豁免提供了路线图。

M.K.的案例

M的一位熟人“把他往火坑里推”,告诉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的一名官员,M非法雇佣他做一些技术工作。因此,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对M作出了212(a)(6)(C)(i)裁断,M是在其母国申请新的H-1B签证时才发现这个问题。但这位熟人当初只是想在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的进一步审问中“保全自己”。我们代表M准备了一份复议申请,以及包括声明在内的支持文件。经过短暂的审查,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撤销了M的不准入境裁断,领事馆向M签发了签证。返回美国后,M在入境口岸没有遇到任何问题。因此,他得以保住美国的高薪工作,并继续在职业阶梯上攀升。

J.M.的案例

J与一名旅居国外的美国公民结婚了,并育有一个美国公民子女。多年来,这对夫妇一直在往返美国旅行,但由于J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在欧洲的母国生活得非常舒适,他对移民美国或获得绿卡没有兴趣。因此,当他根据第214(b)条ESTA分别两次被拒签B类签证时,他感到非常震惊。他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我们为他提供了如何战胜签证被拒的指导。再次申请后,他获得了新的10年期B类签证。

C.A.的案例

C感觉自己和他的律师被国家签证中心带上了无休止的旋转木马。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他为妻子提交的I-130申请。但当他的案件到达国家签证中心,对他妻子的移民签证申请进行领事馆处理时,一切都戛然而止了。首先,国家签证中心对他的I-864经济担保书不满意,称他的收入水平不够,尽管他有足够的资产来满足法律要求。然后,在收到回复后,国家签证中心要求他找到一个联合担保人。5个月过去了,C与妻子的团聚仍然遥遥无期。C然后联系了我们。我们立即联系了国家签证中心主管,指出了国家签证中心在处理C的案件中的错误。在48小时内,C的案件被认定为“文件方面合格”,获准移交给大使馆。

M.A.的案例

M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的第一份L-1申请被领事官员退回美国移民局要求撤销。两年后,美国移民局为他批准了一份新的L-1申请。但这一次,他决定在领事阶段将风险降至最低。他首先联系我们进行咨询,帮助他为L-1A签证面试做准备。当领事馆官员要求提供更多文件并根据221(g)暂时拒绝他的申请时,M聘请我们代表他与领事馆打交道。我们准备了对领事官员的答复材料,并不断跟进。此后不久,领事馆向M签发了为期三年的L-1A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