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A.S.的案例

S女士在美国的一个机场被拦下并检查了她的手机。由于她的手机上有一些可疑的短信和照片,她被拘留并接受审问。她被取消了签证,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官员在她的签证上写下了22 CFR 41.122(e)(3)。她撤回了入境申请并返回了母国。不幸的是,她没有得到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的宣誓声明和其他与那次遭遇有关的文件。她联系了我们,我们向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出了《信息自由法》申请。起初,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没有交出那次机场遭遇的文件。我们提出了FOIA上诉,在提出上诉的一周内,我们收到了申请的文件,包括I-275领事通知报告、I-867A宣誓声明记录、旅行日志、各种TECS文件以及I-213可驱逐/不准入境外国人记录。这些文件使我们能够了解并向她解释那次机场遭遇的后果,并计划未来的签证申请。

A.F.的案例

F先生很害怕。他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但可以通过认罪降为行为不检。尽管如此,他还是担心自己不能进入美国,也不能和孩子们一起移民。他说他失眠了,几个月来一直感到紧张和焦虑。在F先生咨询我们后,我们对他的案件和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他既没有被定罪,也没有承认犯有道德败坏罪行,因此他不属于不准入境的情况。这让F先生安心了,他成功地完成了移民程序,并为他和他的孩子们获得了绿卡。

L.N.的案例

L是一位才华横溢的IT专业人士。他受雇于美国的一家机构,该机构将他借调到一家非常大的美国金融机构工作。在美国期间,他持有H-1B签证。但当他的身份到期,他返回母国获取新的H-1B签证时,领事官员指控他撒谎,并根据第212(a)(6)(C)(i)条认定他不准入境。领事馆联系了那家金融公司,后者否认L为他们做过任何工作。L和他的美国机构随后联系了我们。我们联系了那家金融公司的内部律师,她进行了内部调查。没曾想,她发现L确实曾在公司的一个地点现场工作,提供了各种IT服务。那家公司纠正了错误,在领事馆进一步核实后,领事官员撤销了212(a)(6)(C)(i)决定,并向L签发了新的H-1B签证。

J.P.的案例

J和她的父母住在美国:她的父亲有工作签证,J和母亲有受养人签证。J在美国长大,在美国上的高中和大学。但当她21岁时,她年龄超限了——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受养人。她想继续在美国学习,所以她联系我们讨论她的选项。她担心自己会根据214(b)被拒绝学生签证,因为她的父母仍在美国。我们帮助她准备了学生签证申请和面试。经过简短的面试,她获得了签证。

A.B.的案例

A曾是一名美国大学生。毕业后,她去了英国,在那里学习了一年。接着她回到祖国,开始在一家银行工作。然后她申请了美国的MBA课程,但根据第214(b)条被拒绝了F-1学生签证。然后她联系我们探讨她的拒签问题。由于面试中有一些误解和一些未经考虑的相关信息,我们帮助她准备了一份新的DS-160,并对她进行了模拟面试。她在重新申请后获得了学生签证。

M.G.的案例

M被迫在美国驻印度领事馆就她的婚姻作出了一份书面“自愿声明”。但领事官员没有给她一份声明副本供她保存。面谈结束后,她联系了领事馆,要求提供一份副本。领事馆拒绝了,称根据“美国法律”,领事馆“不能分享该文件”。这是错误的。在我们与领事馆和华盛顿进行调解和跟进后,我们收到了这份自愿声明。

B.A.的案例

这对B来说是个谜:为什么驻意大利领事馆根据第212(a)(6)(C)(i)条永久禁止她进入美国?我们也很好奇,因为在和她详细交谈后,我们无法理解。因此,我们向领事馆发出询问,只要求提供作出这项决定的事实依据。在没有收到答复后,我们再次发出了询问。当领事馆拒绝答复时,我们提请华盛顿注意这种桀骜不驯的行为,并指出了这一苛刻决定的问题:为什么领事馆永久禁止B入境?一周后,华盛顿回应称,领事馆“认真地”重新考虑了其决定,并决定撤销该决定。6C决定被撤销了。

A.Y.的案例

A毕业于美国,获得了学士学位。他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在那里工作了一年后,决定去美国攻读硕士学位。但当他申请学生签证时,根据第214(b)条他被拒签了。经过咨询,我们确定了问题与他未来在祖国工作有关。我们还安排了一场模拟面试,以帮助他树立信心并做出回答。一周后,他再次申请签证,这次他获得了签证。

R.J.的案例

J先生在试图登机时,被告知他的签证已被撤销,但没有告知原因。后来,他在其母国墨西哥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但被告知由于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设置了危险警告而有问题。他在边境联系了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但于事无补,说他应该重新申请签证。所以他再次申请签证。然后,他被告知,根据第212(a)(6)(C)(i)条,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但没有人会告诉他为什么。经过我们的询问,我们一开始也受到了阻挠。该签证签发地回应称,如果他想讨论自己的案件,他应该再次申请。但他已经申请了两次,并支付了适用的签证费,但领事馆没有人屈尊告知他所谓的虚假陈述。当我们提请总领事注意这一明显的歧视时——世界各地的其他领事馆定期告知申请人故意做出重大虚假陈述的指控原因,但这位年轻的墨西哥申请人并没有被告知,总领事最终回应道:这一决定是政府内部误解造成的错误。由于没有故意的重大虚假陈述,她撤销了212(a)(6)(C)(i)决定和终身禁令。

A.B.的案例

A.B.的移民申请等待了3年多的时间,这时他和他的美国雇主决定提起履责诉讼。在我们提起诉讼后,政府多次试图驳回诉讼,例如援引领事无审查能力原则,并改变法庭地点。然而,在我们通报情况后,法院认为它对此案有管辖权,并认为政府的拖延是不合理的。它裁定领事馆必须在60天内做出决定,而由于拖延是不合理的,它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司法平等法案》赔偿原告的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