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____]年作为访客来到美国之后,您花了多长时间找到一份工作?”90天规则和212(a)(6)(C)(i)蓝调
这就是领事们在面试时问候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问题——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多少年前。如果关于何时开始工作的问题的回答是3个月或更短,则领事会当场作出212(a)(6)(C)(i)虚假陈述的决定。领事的指控?当您入境美国时,您向机场或港口检查员谎报了您的来访目的——您说“旅游”、“拜访朋友”或“拜访亲戚”,但因为您在抵达后90天内开始工作,领事推定您抵达时的真实意图是工作。
随着特朗普的到来,美国领事馆在适用90天规则方面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华雷斯?检查一下。布宜诺斯艾利斯?检查一下。圣何塞检查一下。就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目睹了这些领事馆作出这些决定,即使是针对那些在美国非法居留数年后手握获批准的I-601A豁免刚刚返回他们的母国去申请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对于申请与美国公民子女团聚的移民签证申请人(IR-5类)来说,后果尤其严重。对于他们来说,没有移民豁免,而且因为他们已经表达了移民的意向,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获得非移民豁免。同样,对于那些申请就业类移民签证的人来说,后果也是毁灭性的。通常,他们在美国没有“合资格的亲属”——无论是作为美国公民还是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父母——因此没有资格获得移民豁免。即使有移民豁免,现在也需要将近3年的时间来裁决I-601移民豁免申请。
以下是证明“90天”决定合理性的一个标准领事套路:Y“谎报其旅行目的根据签证豁免计划而进入美国。2007年入境美国后一个月内,[Y]违反其非移民身份开始工作。根据9 FAM 302.9-4,领事官员可以推定在入境美国后90天内违反非移民签证身份的申请人谎报了其旅行目的。[Y]有机会反驳谎报的推定,但没有做到令领事官员满意的程度。”或者“他向面试官承认,他在2000年以旅游签证前往美国,并立即开始在一家商店非法工作。他有机会反驳因他承认的活动而作出的谎报推定,但他不能这样做。领事馆经理对拒签进行了审查,他同意这一认定。”
90天规则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并为试图反驳这种认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CBP(美国海关与边境保卫局)是在机场或陆地边界与申请人进行个人互动的机构,有时会在宣誓声明中记录这种互动,但不会作出这种虚假陈述的认定。有时,CBP会在遣返人员,作出第212(a)(7)(A)条和/或快速离境令的决定,但不会作出第212(a)(6)(C)(i)条决定。有时,会有申请人以前曾被领事官员拒签访客签证的情况。然而,领事只是根据第214(b)条或第212(a)(9)(B)条以非法居留为由拒绝了签证,而不是根据第212(a)(6)(C)(i)条。换言之,那位先前的领事官员知道先前入境过美国的情况,并且由于事件相对较近,因此能够更好地审查有关情况。然而,她得出的结论是没有违反90天规则。依赖先前领事官员的决定,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随后为其父母提交移民签证申请。
还有其他方法试图反驳这些领事认定。90天规则是可反驳的推定,每个申请人都有权确定自己的资格。您有权通过收集证据来反驳这一推定:即使您在移民签证面试中被拒签,您也有权在以后要求重新考虑并提交必须由领事官员审查的证据。当然,让事情变得困难的是,这些事件发生在很久以前,因此,试图收集证据,证明您在入境时的意图是真正拜访亲戚或旅游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但并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您受到90天规则的影响,或者担心您将来可能会受到影响,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