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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____]年作为访客来到美国之后,您花了多长时间找到一份工作?”90天规则和212(a)(6)(C)(i)蓝调

这就是领事们在面试时问候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问题——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多少年前。如果关于何时开始工作的问题的回答是3个月或更短,则领事会当场作出212(a)(6)(C)(i)虚假陈述的决定。领事的指控?当您入境美国时,您向机场或港口检查员谎报了您的来访目的——您说“旅游”、“拜访朋友”或“拜访亲戚”,但因为您在抵达后90天内开始工作,领事推定您抵达时的真实意图是工作。

随着特朗普的到来,美国领事馆在适用90天规则方面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华雷斯?检查一下。布宜诺斯艾利斯?检查一下。圣何塞检查一下。就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目睹了这些领事馆作出这些决定,即使是针对那些在美国非法居留数年后手握获批准的I-601A豁免刚刚返回他们的母国去申请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对于申请与美国公民子女团聚的移民签证申请人(IR-5类)来说,后果尤其严重。对于他们来说,没有移民豁免,而且因为他们已经表达了移民的意向,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获得非移民豁免。同样,对于那些申请就业类移民签证的人来说,后果也是毁灭性的。通常,他们在美国没有“合资格的亲属”——无论是作为美国公民还是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父母——因此没有资格获得移民豁免。即使有移民豁免,现在也需要将近3年的时间来裁决I-601移民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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