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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b)拒签的42个原因
这份清单还在不断增加。当我们在近15年前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领事手册撰写最初的文章时,我们列出了214(b)拒签的25个主要原因。后来,这份清单扩展到了34个原因。现在,它已经增加到了42个原因。
更多在签证面试中遭遇“弹出玩偶”?为什么领事官员现在会突然莫名其妙地问签证申请人的永久禁令?
弹出玩偶是一种玩具,当它打开时,会突然从盒子里跳出来一个人物——通常是一个小丑。随着越来越多的签证申请人第一次了解到,根据一些政府数据库警告,他们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这个人物最近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有任何签证问题,并且已经前往美国多年。因此,当领事对申请人作出第212(a)(6)(C)(i)条虚假陈述、第212(a)(3)(A)(i)条非法活动、第212(a)(6)(E)条偷运或第212(a)(2)(C)(i)条贩运行为的认定时,申请人会感到震惊和困惑,并面临永久性禁令——有时甚至没有豁免的可能性。
好消息是,这些警告往往是可以纠正的错误。有时,领事会将矛头指向美国移民局,将其作为不准入境认定的来源——特别是在212(a)(6)(C)(i)裁定中。但美国移民局从未做出过这样的裁定——如果有做出,也没有告知呈请人。美国移民局可能拒绝了工作(例如H-1B、L-1、O-1)或移民(例如配偶、父母和家庭移民、EB-1A、EB-2国家利益豁免、EB-3、EB-5)呈请,但并不是以欺诈或故意的重大虚假陈述为理由。在拒绝呈请之前,它几乎总是会发出一份要求提供证据的函(RFE)或一份拒绝意向通知(NOID)。根据法律规定,美国移民局应向呈请人提供可能导致212(a)(6)(C)(i)裁定的“贬损信息”。有时,在收到对RFE或NOID的回复后,美国移民局将撤销RFE或NOID中包含的虚假陈述指控。在作出212(a)(6)(C)(i)最终裁定时,美国移民局必须在其裁定中注明这种情况。
更多特朗普的威吓遇到法律:“就因为……”不是拒绝签证的理由。
听到特朗普政府的威吓,人们会得到这样的印象:从法律上讲,任何人都可能会“就因为……”而被拒绝签证:就因为他们的个人观点与本届政府格格不入;就因为他们公开表达了那些观点;就因为15年前他们卷入了一场交通拦截。但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
特朗普政府可能不喜欢它,但它受法律约束。在美国政府试图以言论自由和其他可疑理由驱逐一个人时,美国法院一再判政府败诉。 但身在美国境外的签证申请人没有美国法院作为法律支持:法院受到领事不可审查原则的约束——剥夺了他们对签证拒签审查的权力。这意味着,无论签证拒签有多么荒谬,法院通常都不会介入。
更多快速而猛烈的事态发展对签证申请人是不祥之兆还是“为什么90岁的老奶奶需要旅行1000英里才能申请签证?”
如果有任何更好的指标来衡量特朗普的“美国堡垒”政策——阻止和劝阻合法的访客、学生、工人、企业家和移民人员——只需要看看最近的签证发展态势:
1. 对于14岁以下至79岁以上的签证申请人,将不再会有签证面试豁免。因此,年幼的孩子,包括婴儿,将不得不陪同父母参加面试。对于79岁以上的人来说,有一个例外:如果他们在前一个签证到期后的12个月内申请。否则,80岁、90岁及以上的签证申请人将需要前往大使馆和领事馆,让领事相信他们真的不打算逾期居留。
